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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处工作职责

发布时间:2012-05-19 16:46:20

 

一、执行上级的方针、政策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拟定全校教学工作计划;制定有关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;开展调查研究工作,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教学工作的发展规划、院系和专业的设置与调整、教学改革意见和建议,报请学校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。
二、组织各学院制定各专业的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,编制每学期的开课计划,并检查执行情况。根据社会需求情况、专业设置、人才需求等参与制定年度招生计划。
三、组织各院、系、教学部(室)的教学评估,具体指导校教学督导组的工作。
四、会同各院系组织教材建设,组织教材选定,以及教材的订购、印刷和供应工作,组织计算机教学课件的立项、管理和建设工作。
五、负责全校本科学生的学籍管理、成绩管理、毕业资格审核工作,办理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,以及旁听生的接受、管理工作。
六、编排校历。
七、负责全校的排课和教室调度,负责全校日常教学的动态管理。
八、会同各学院和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学生的实习、社会实践、生产劳动和军训等。
九、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,组织实验教学及组织实验室建设评估。
十、管理多媒体教室、电化教室等公共教学设施。组织有关电教设备、软件的维护及升级换代。
十一、协调马列教学部、体育教学部、外语教学部、计算机教学部、高等数学教研室等,做好公共课的组织教学工作。
十二、配合财务处,做好全校日常教学经费、实验室建设与改造经费、教学设备与软件购置经费、教改经费的预算及分配。
十三、配合人事处核算教学人员编制、拟定师资的补充、调整和培养提高方案。
十四、负责本专科外国留学生的学籍管理。
十五、组织考务工作。
十六、组织校级各类奖学金评定工作。
十七、组织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的开课、选课及成绩管理。
十八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